“三农”网络文化创作是指以“三农”为主题,支持内容创作者开展文艺创作,推出一批具有浓郁乡村特色、充满正能量、深受农民欢迎的网络文学和网络视听节目。
省级层面依托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、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”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、推选和展播活动等,对反映“三农”优秀文化的网络文学和网络视听节目给予优先审批、绿色通道、财税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,建设“三农”题材网络文化资源库。
县级层面负责发掘本地优秀“三农”题材作品,建设本地乡村网络文化创作题材作品库。为本地“三农”网络文化创作者提供政策咨询、内容策划、生产制作、后期剪辑、产品测评等支持,培育“三农”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人。县级融媒体中心通过自有数字渠道对“三农”网络文化创作内容进行推广,并与合作的社会数字平台载体(搜索、电商、社交、短视频等平台)进行有效对接。
(四)乡村网络文化引导
乡村网络文化引导主要包括整治农村互联网非法传教活动、清理网络空间违法和不良信息等,通过清理整顿网络负面信息,加强内容创作和传播引导,为农村居民打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环境。
1.整治农村互联网非法传教活动
开展政策法规网络宣传,依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,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主体全面清理整顿,杜绝利用互联网在农村地区进行非法传教。
省级层面负责统筹农村互联网非法传教整治工作,主动抵御非法宗教渗透,严防邪教组织在农村地区发展蔓延。
县级层面负责对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、是否存在非法传教活动、邪教活动、借宗教名义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等情况集中排查,同时排查利用互联网的非法传教行为。针对排查出的问题,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制定应对措施逐一化解。
2.清理网络空间违法和不良信息
清理互联网上淫秽色情、攀比低俗、封建迷信、网络谣言等违法和不良信息,遏制其在农村地区的传播,让违法和不良信息远离农村少年儿童。
省级层面负责建立与完善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,清理下架违法违规信息、网站、移动应用程序,联合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打击。指导、监督各地各网站规范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。负责统筹农村中小学违法和不良信息防范教育,安排增设相关课程。
县级层面依据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,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平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巡查清理,依托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,受理群众举报,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。组织、督导、检查农村中小学违法和不良信息防范意识教育课程开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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